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
信用档案填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业绩排名,请各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员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对2015年项目信息进行自查自纠
各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员可通过信用档案系统中的“导出项目查询结果”功能(每次可导出5000条以内项目信息),导出、检查本机构已上报的2015年度估价项目信息。重点检查估价目的、评估总价值、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估价人员等信息是否填报有误。常见错误如:评估总价值单位填报有误(系统默认单位为万元),以及单套住宅的土地面积填写有误(应当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系统现已开放2015年项目信息的修改权限,机构自查时发现存在有误信息的,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自行修改完毕。
二、补报2015年度未上报的项目信息
根据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将所完成的估价项目全部上报信用档案。对于检查中发现未完整上报信用档案信息的,将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项目信息是否完整填报,也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年度业绩排名。为提高上报效率,信用档案系统中提供了“批量导入项目信息”功能,各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检查发现存在漏报项目信息的,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予以补报,逾期填报的不予纳入2015年度业绩统计范围。
三、及时填报2015年度营业收入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是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业绩排名的主要指标之一,请各机构于2016年1月31日前,通过系统中的“填报2015年度收入情况”栏目,据实填报本机构2015年度营业收入等相关情况。
2015年度全国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业绩排名将于2016年2月发布,届时请关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