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原建设部、原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公布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的通知》(建房〔1994〕296号),公布了第二批206名房地产估价师。
7月4日 原建设部对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筹委会提出的《关于成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申请报告》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批复》(建人〔1994〕425号),同意成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并明确该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并执行房地产估价专业守则和估价标准;组织有关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培训;组织有关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学术活动;开展有关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国际交流;协助政府进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工作。
7月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该法第五十六条也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月15日 民政部认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的有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证》(社证字第1669号)。
9月18~19日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成立暨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颁证大会在深圳召开,原建设部副部长李振东出席大会并作了讲话,原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当选为会长,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宋春华当选为常务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是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性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组织,由从事房地产估价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