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1月23日 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对部分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实地检查的函》(建住房市函[2007]011号),并于3月11至3月30日会同中房学组成检查组对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广东、湖北等六省市部分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此次实地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估价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二是估价机构的执业条件;三是估价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四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五是信用档案建设情况;六是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基本情况;七是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八是异地执业管理情况。
1月30日 中房学新春联谊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总结中房学2006年的工作,并就2007年的工作计划开展讨论。建设部刘志峰副部长,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侯福兴司长及中房学会长宋春华,顾问董黎明,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会长冯长春、张永岳、廖俊平、陈劲松出席了会议。
1月30日 建设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出席会议,为专家颁发聘书,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原则通过《建设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专家委员会章程》,决定专家委员会下设房地产估价专家组和房地产经纪专家组,通过了柴强主任委员提出的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研究重点内容。
2月5日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等一行4人来中房学就新的社会阶层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姜万荣,中房学会长宋春华、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等与陈喜庆副部长进行了座谈。陈喜庆副部长强调,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数量多,与社会大众生活关联度强,中央非常关注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这一新的社会阶层。
2月6日至7日 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会议第二次会议上,中房学被确定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出席了这次会议。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出席了会议并介绍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基本情况,表示将按照中央要求,配合统战部认真做好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代表人物的培养和举荐等工作,共同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2月7日 中房学发布房地产交易风险提示(第一号),对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私下交易、通过公证方式交易、通过赠与方式交易、不实申报成交价格、利用他人身份证骗贷等五种形式进行了分析,分别指出了各自的表现形式和潜在的风险,新华网等中央媒体也及时进行了转载。
5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该意见指明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要求积极拓展行业协会的职能,强调大力推进行业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6月5日 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对部分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建办住房函[2007]353号),介绍了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以及《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的有关情况,指出了房地产估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被检查机构存在的问题逐一发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6月7日 韩国建设交通部房地产估价访问团访问建设部,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秘书长赵鑫明参加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并就估价立法、估价制度的设置和演变、估价业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7月19日 《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定,房地产咨询机构应当至少具有一名国家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具有五名以上国家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咨询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每个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具有一名国家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具备上述条件的房地产咨询机构或经纪机构方可从事房地产咨询或经纪业务。
8月2日至3日 2007房地产估价和经纪行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在郑州举行。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各级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协作,研讨评估立法、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等对对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促进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秘书长赵鑫明,河南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马永光,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广国,以及来自全国各地23家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组织的会长、秘书长及相关负责人,共45人出席了会议。
8月30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如下修改: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9月10日 中房学廖俊平副会长参加国际测量师联合会第9委员会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征收补偿学术研讨会,并前往位于丹麦哥本哈根的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总部访问。
9月18日 中房学参加中央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会议2007年度第二次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领导出席会议。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汇报了房地产估价和经纪行业的基本情况,近年来中房学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情况以及下阶段的工作设想。
10月8日 中房学会长宋春华会见了来访的美国21世纪不动产的母公司Realogy公司董事长亨利•西尔弗曼先生(Mr. Henry Silverman)一行十人。宾主双方就各自情况及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友好交谈。
10月16日 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会见了来访的韩国鉴定评价协会副会长柳允相一行3人。宾主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中房学与韩国鉴定评价协会的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
10月17日至18日 “估价专业的地方化与全球化”国际估价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活动由中房学主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协办。本次活动围绕着估价服务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不同国家和地区估价机构如何实现合作共赢、资本市场和外资金融机构对估价的需要和要求,以及估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开幕式上作了《适应发展趋势共创估价行业和谐发展的明天》的讲话。中房学宋春华会长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近40名估价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代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各地估价组织负责人和估价师代表30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10月18日 以李同荣理事长为团长的台北市不动产中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代表团一行30余人访问中房学。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秘书长赵鑫明热情接待了台北市客人,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宾主双方共同认为,两岸房地产经纪人士应该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开拓两岸房地产经纪行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10月19日 中房学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及二届二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长宋春华,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会长刘洪玉、冯长春、张永岳、薛洪江,副秘书长赵鑫明、杨国诚、卢航、冯骏、杜鸣等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柴强所作的《二届一次理事会以来主要工作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2008年工作重点,听取了柴强所作的《评估立法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刘洪玉所作的《关于增设房地产教育专业委员会的说明》,赵鑫明所作的《关于<资深会员管理办法>(审议稿)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增设房地产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资深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会议决定增补赵鑫明、袁国钰两位同志为常务理事。
10月20日至21日 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功举办。12月3日考试成绩正式公布。
11月27日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发布,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提升会员社会声誉,激励会员不断追求进步,做好资深会员评定工作,发挥资深会员带头作用。资深会员是中房学设立的高级个人会员称号,授予职业道德好、资历比较深、专业能力强、在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内有较高声望、热心中房学工作的房地产估价师或者房地产经纪人。
11月29日至30日 第十次全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联谊会在长沙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可持续发展”。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姜万荣,中房学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会长廖俊平,湖南省建设厅副厅长张建新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会议。
11月30日 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该通知要求加快推行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保障交易资金安全。要健全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管体系,开展对房地产经纪市场的专项检查。
12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得设置职业资格,已经设置且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工作试点,逐步纳入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其他的应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