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动态新闻
“估价对象用途不一致情形”案例征集
文章来源:中房学  发布日期:2022-09-22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人员:

为了解各地、各机构在“估价对象用途不一致”问题处理的工作现状、难点问题,更好解决房地产估价中“估价对象用途不一致”的处理问题,保证房地产估价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我们设计了“估价对象用途不一致情形”案例征集表,征集此类典型案例,请协助参与填写。

案例征集表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填写并发送至yjzx@cirea.org.cn。

由衷地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

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估价对象用途不一致情形”案例征集表

填表机构:

项    目

内        容

估价项目名称


价值时点


估价目的


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证载用途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证载用途


其他文件记载的用途

(其他文件记载的用途系指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记载的用途。若无此类情况,可不填。)

实际(现状)用途


本次估价设定用途


确定估价设定用途

的依据、方式或理由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备注:一案例一征集表,多个案例请填写多个表


附件下载:“估价对象用途不一致情形”案例征集表

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电子邮箱:wyxg@cirea.org.cn
京ICP备05052429号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